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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房地产岌岌可危,房价疯涨给购房者带来不小的压力,2011年国家调控竞相出台,但也未能让高额房价降下来。购房者为房屋支付了高额代价的背后,在开发商赚得钵满盆满之后,质量问题、噪音危害、面积缩水以及开发商承诺不兑现等等案例层出不穷。
2011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镇江房产网制作维权特别专题,给购房消费者们一些建议,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舆论监督,以维护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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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
在购房签订合同时,开发商不是用标准的购房合同,对购房者实行霸王条款,以及不能接受购房者为保护自身利益而补充的部分内容,造成不平等条约,购房者理应适当维权处理。 |
交房流程往往规定,业主要缴齐开发商代收的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甚至产权代办费、房屋测绘费、有线电视开通费、一年物业费等一揽子款项之后,才能验房收房。 |
一些项目由于各种原因长期搁浅不能交房,尽管只是少数现象,也往往给业主生活带来重大的影响。适当时候业主还需通过必要的法律手段赢取自己的利益。 |
房屋质量是维权中屡见不鲜的话题,开发商为谋得已利,对房屋的质量未能严格把关,导致长期以往房屋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开发商借由各种理由推脱导致业主无能为力,适当时候业主可通过媒体曝光形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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