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
微博
镇江房产网首页 > 置业答疑解惑
置业答疑解惑   
问:
买房  [ 2013-05-06]
名下已有一套房,现在想再通过中介买个二手房,有公积金,从未带过款,情问:可以贷款吗?首付是多少?利率怎么算?中介的费用怎么算?
答:
可以,二套房,首付60%
问:
算不算首套  [ 2013-05-05]
前夫婚前单独贷款买房,他一个人的名字,是我们唯一住房,婚后贷款还完,现已离婚,房子归他,我现在买房算首套吗?
答:
二套
问:
交过户费用  [ 2013-05-05]
9年唯一住房出售后,再买房,过户费用有哪些,税率是多少?
答:
转让方(卖方) 1、产权证年限满5年: 面积≤144㎡ 家庭唯一住房 营业税:免 个人所得税:免 非家庭唯一住房 营业税:免 个人所得税:转让价*1%或(差额20%) 面积﹥144㎡ 营业税及附加:(转让价-购入价)*5.6% 个人所得税:免 营业税及附加:(转让价-购入价)*5.6% 个人所得税:转让价*1%或(差额20%) 2、产权证不满5年 营业税及附加:转让价*5.6% 个人所得税:转让价*1%或(差额20%) 受让方(买方) 契税 2010年后: 1、家庭唯一住房(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购买90平方及以下的普通住房。1%税率; 90平方以上,144平方及以下的普通住房,1.5%税率; 144平方以上,3%税率 2、非家庭唯一住房,一律3%
问:
算第几套房  [ 2013-05-04]
1,现有一套小房型60平米(没有贷款),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姓名, 2,男方婚前在外省有一个写字楼(贷款,目前依然还贷) 现要改善居住环境,想购买大点的房子,这个算第几套房? 现在构房算是二套吗
答:
二套
问:
卖房税的问题  [ 2013-05-02]
家里拆迁拿了两套回迁房,想卖掉,换个大点的房子住,听说有政策说回迁房不用交20%的个人所得税是吗?盼复,谢谢!
答:
没有相关政策
问:
退购房定金  [ 2013-05-02]
由于种种原因要退购房定金,能退吗?怎么处理?
答:
看合同约定
问:
房屋贷款  [ 2013-05-01]
你好,我在2011年买一套房子,当时公积金贷款25万,商业贷款5万。如果我现在把公积金和商业贷款30万一起还掉。我再买房子还能用公积金贷款吗?商业贷款的话还算二套房吗?? 烦请你回答了,谢谢。
答:
算二套,还能贷款,利率上浮
问:
手上两套房,卖掉一套个人税怎么收  [ 2013-05-01]
手上两套房,卖掉一套个人税怎么收
答:
、产权证年限满5年: 面积≤144㎡ 家庭唯一住房 营业税:免 个人所得税:免 非家庭唯一住房 营业税:免 个人所得税:转让价*1%或(差额20%) 面积﹥144㎡ 营业税及附加:(转让价-购入价)*5.6% 个人所得税:免 营业税及附加:(转让价-购入价)*5.6% 个人所得税:转让价*1%或(差额20%) 2、产权证不满5年 营业税及附加:转让价*5.6% 个人所得税:转让价*1%或(差额20%)
问:
产权变更  [ 2013-04-30]
父母的唯一一套安置房~住了几十年~但房产证才领了两年~现在要变更产权给我~哪种方式花钱最少~各交什么税
答:
买卖, 转让方(卖方) 1、产权证年限满5年: 面积≤144㎡ 家庭唯一住房 营业税:免 个人所得税:免 非家庭唯一住房 营业税:免 个人所得税:转让价*1%或(差额20%) 面积﹥144㎡ 营业税及附加:(转让价-购入价)*5.6% 个人所得税:免 营业税及附加:(转让价-购入价)*5.6% 个人所得税:转让价*1%或(差额20%) 2、产权证不满5年 营业税及附加:转让价*5.6% 个人所得税:转让价*1%或(差额20%) 受让方(买方) 契税 2010年后: 1、家庭唯一住房(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购买90平方及以下的普通住房。1%税率; 90平方以上,144平方及以下的普通住房,1.5%税率; 144平方以上,3%税率 2、非家庭唯一住房,一律3%
问:
公积金可以交物业费和停车费吗  [ 2013-04-28]
公积金可以交物业费和停车费吗
答:
可以交物业费
 |<  <  90  91  92  93  94  95  96  >  >| 
目前共有 3170 个问答

购房问答
*
*
*
*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
所有问题均由江苏金荣恒顺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回答,电话:0511-85081222


热点新闻
热点专题
热点楼盘
人物专访
关于镇江房产网 | 网站合作 | 联系方式 | 网络营销解决方案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8 Fdc.my0511.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511-88610511(广告热线) 13905282734(投诉热线) 传真:0511-8861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