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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也给中介费? 成都二手房交易破例

  长期以来,二手房的市场惯例是仅买方需要向中介支付中介费用,而近期出现了部分品牌中介向卖方收取中介费的情况。这样收费究竟是违规还是合理?二手房市场今后将会有怎样的变化?记者决定就此探究一番。

  调查

  卖方付费突然还是偶然?

  投资客周女士手上持有四套房产,由于近期楼市成交回暖,她本想及时出手两套房产以收回部分资金另作投资打算,但是投资房地产已有七八年经历的她却头一次遭遇中介向卖方收取中介费的情况。

  周女士此次出手的两套房产总市值约150万元,如按照当下普遍的中介费收取标准——交易房产总价的2%-2.5%,周女士的投资收益将减少3-3.75万元,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记者随即调阅了“居周刊购房服务热线96590”的热线记录,记录显示截至10月18日,近两周关于“中介费是否应向卖方收取”的相关问题多达37条,平均一天就有超过两名卖房人对该问题进行咨询。

  记者随即以卖房者身份对主城区内40家中介门店进行了调查,其中30家为各个知名品牌中介的门店,10家为个体中介小店。调查发现,30家品牌中介门店有19家直言会按2%-2.5%的标准向卖方收取中介费,7家没有正面回答,其余4家品牌门店和10家个体中介的态度一致,明确表示不会向卖方收取费用。当记者问及过去是否会向卖方收取中介费时,这40家门店的答案高度一致——以往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向卖方收取费用。看来,近期中介向卖方收取中介费,事出突然也绝非偶然,而且状况多出现在品牌中介。品牌中介也要乱收费?卖方的质疑成为了记者继续调查下去的动力。

  回顾

  买方付费市场惯例由来久

  记者调查中发现,形成仅向买方收取费用的市场惯例是有一定原因的。在二手房市场形成初期,在管理不规范且品牌效应没有形成的阶段,部分中介为了抢夺市场采取了降低收益也要占据更多供应的策略,也就形成了通过不向卖方收取费用的方式以吸引更多卖方登记房源,再以丰富的房源吸引大量购房者,通过向购买方收费实现盈利目的。

  业内人士表示,中介市场的价格战不以吸引购买方为目的,乍一看是有悖市场规律,事实上这是市场需求量大,而供应又不够充足的体现,谁捏住了供应源谁就掌握了市场,这是一个卖方市场,购买者处于劣势。从根本上说,这是一场价格战,同家电的价格战不同,购买方并未从中获益,而是卖方获益。

  内情

  以前暗中乱来现在规范操作

  在记者表明身份以后,某品牌中介从业资历7年的经纪人张先生这样告诉记者,“近公司要求向卖方收取中介费,我们经纪人也感受到一定的压力。中介费的收取标准在门店内显眼位置一直都有公示,是向买卖双方各收取2.5%的中介费,但是由于长期的市场惯例导致在具体执行收费的时候,绝大多数中介只向买方收取费用,因而造成了现在部分卖家不理解。以往在交易过程中部分经纪人通过吃差价的方式,实际上是收取了卖方的佣金并且悉数放入自己腰包”。

  成都大业兴房产副总经理杨渊告诉记者:“经纪人吃差价的行为对中介行业的口碑和发展都会造成不利影响。中介是做服务,服务于买卖双方,换句话说,买卖双方都自主自愿的接受了我们的中介服务,理应获取相应的服务费,当然收费也应制度化、明确化。大业兴一直要求经纪人严格执行向买卖双方收取中介费,就是为了杜绝暗箱操作的情况发生。或许此举让少数卖方不理解,但是相信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健康发展,更多的人对了解‘真相’以后,中介费向买卖双方收取将会得到更多人的支持。”

  成都21世纪不动产总经理助理舒宁则表示,“各品牌中介均有自身立足于市场的利器,各具特点也都被市场认可。光靠价格优势占据市场这种不利于市场良性发展的竞争手段逐渐被各品牌中介摒弃也就不足为奇了,成都21世纪不动产从2007年开始就尝试向卖方收取中介费,到现在基本已形成制度。而市场更成熟的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其实早就实现买卖双方均收取中介费,所以说向卖方收取中介费只是让操作更阳光,是市场更加规范化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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