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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二手房交易资金有了“监管”

  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工作正式启动,这意味着我市二手房交易开始实施资金“第三方监管”,中介机构不能代收客户交易资金,这从根本上解决了二手房交易中资金安全问题,避免了中介公司挪用客户资金的可能,进而杜绝了不良中介“卷款逃跑”事件的发生。

  市房管局为了推进二手房交易资金的监管工作,印发了《淄博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办法》,市房地产交易等单位对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托管系统进行了软件开发,与市工商银行签订了关于资金托管的合作协议,并开设了“淄博市房地产交易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专户”。

  据了解,存量房网上交易和交易资金托管流程为:步,通过“淄博市网上房地产”操作系统,买卖双方签订《淄博市存量房买卖协议》。委托经纪机构出售的,通过“淄博网上房地产”操作系统进行查询和发布信息,促成交易的经纪机构通过该系统下载网上买卖合同;买卖双方手牵手交易的可直接到交易服务大厅进行查询和下载买卖合同。第二步,买卖双方与托管机构签订《淄博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第三步,买方将房款存入托管机构在托管银行开立的“存量房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第四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第五步,房屋登记完成,托管机构通知托管银行将房款一次性转入卖方账户,卖方直接到银行提取售房款,买方到房管部门领取房产证;交易不成,登记机构予以退件的,买方申请退款,托管机构通知托管银行将房款一次性转入买方交款账户。

  买方需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在签订托管协议后,先将首付款存入银行,余额可从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后,在办理产权过户和抵押登记之前先将贷款部分存入托管账户,在办理完过户和抵押登记之后,将全额房款划入卖方账户,流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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