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百通电话中,八九成是二手房买家,新楼的退房咨询还没有形成规模,张茂荣总结其原因:一是近两三个月新楼成交不多,二是买家深知在退房问题上开发商比较强势,一般得走集体协商的路线,没这么快爆发出来。“3月下旬至4月上旬签的单,现在大部分陷入了‘定金争夺战’。”某中介地铺经理说。其中有置业的李先生,4月12日签了一套78平方米的二手房,两日后见新政出台就说要退房,其实他的按揭贷款并不受新政影响,依然能做到两成,可他认为:房价随便一开始跌就是上千元一平方米,一套房总价至少跌个十来万,现在不过交了2万元定金,不要也比买了要值。
深圳中原总经理李耀智看了一眼他们初步统计的退房数据说“接近10%”,其统计对象是中原在深圳200多家地铺3月和4月所有签订了佣金合同的单,这五六千单中有500来单或正处于退房协调阶段,或已退了。世华地产没有做此类统计,其市场研究部总监肖小平也表示有较多退房案例出
现,“与去年底贷不到款被迫退房不同,现在很多人是因房价下跌预期主动要退房”。
贷款紧缩是理由,也是借口
“这波退房潮有个冠冕堂皇的理由,那就是贷款不成或不够,而抓着这个由头买方退房的心意更坚决。”张茂荣说,这是他接了众多退房咨询案例之后总结出来的特点。谢先生准备了50多万元的首付买第二套房,交了5万元定金,谁知新政一来,至少要首付100万元,“首付我能再凑50万元,但想想1.1倍的利率,总还款要比之前8.5折利率时多还20万元,不如弃定”。
如此一来,如今确实比2008年时的退房潮事出有因。“但实际担心房价下跌带来损失。”张茂荣和李耀智都这样分析,如上文中介地铺经理所讲的谢先生就不是个案,不受贷款新政影响的置业者也有如此坚决退房的。
“退房潮”可能不会再扩大规模
“如果说房价降了就要退房,那房价涨了卖方是不是也可以毁约提价?”有开发商表示愤懑,基于此逻辑他认为如果不是贷款不成而要求退房,一律没收定金。
事实上,近期开售的有些楼盘已增加了退房防范,如南山前海某楼盘要求购房者在选房前签订一份《置业承诺书》,要求购房者查明征信并承诺此为第几次购房,按照贷款新政可获几成贷款和利率,如购房者除贷款原因影响下,不如约签订买卖合同,开发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约、对此套房屋另行销售,并将定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同时,二手房卖家也多了个心眼,中介在居间合同中增加了“按揭不成或按揭有差额需一次性付款”一条,或者对于违约方责任的约定变为“要以房价总款的10%甚至20%作为违约金”。
“事实上,卖方无需做特别补充约定,买方如此退房都要承担违约责任,只是违约代价的大小问题。”张茂荣说,因为经过了2008年那波退房潮,开发商和中介都更懂得规避此类因新政带来的市场风险,所以在违约责任上加了更重的筹码,有些买家甚至没有看清违约责任就签了约,所以现在退房的阻碍更多,需要跟卖方展开更复杂的谈判。据张茂荣、霍静等律师反映,“五一”以来咨询退房的人已在减少,因为经过4月中下旬,很多退房问题已经在解决,新成交的没有再爆发退房纠纷。
而在开发商、中介等房地产业内人士看来,退房潮就此告一段落,还是仍将持续爆发,更关键的因素在于接下来房价会否大跌。“现在开发商还没有出现‘降价潮’,所以判断退房潮大规模爆发还有点早。”肖小平说,“市场各方在经历2008年以后更加理性,明白市场有涨有跌,因跌价而退房不仅有悖契约精神,还不一定是划算的事儿。”
网络调查超六成人:退房是因价跌预期造成
买卖双方的博弈已从业主反价转变为买方砍价和退定,房价下跌的预期正在演化为一场以贷款紧缩为理由或借口遮掩的“退房潮”。就此,本报5月5日至5月6日上午,所做的调查共收到3808份投票,统计结果显示,58%的投票者选择如果恰好在新政出台前买了房,会想退房,而就目前市场上出现的退房现象,六成以上的人认为主要的原因是房价下跌预期,认为是贷款因素的不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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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百通电话中,八九成是二手房买家,新楼的退房咨询还没有形成规模,张茂荣总结其原因:一是近两三个月新楼成交不多,二是买家深知在退房问题上开发商比较强势,一般得走集体协商的路线,没这么快爆发出来。“3月下旬至4月上旬签的单,现在大部分陷入了‘定金争夺战’。”某中介地铺经理说。其中有置业的李先生,4月12日签了一套78平方米的二手房,两日后见新政出台就说要退房,其实他的按揭贷款并不受新政影响,依然能做到两成,可他认为:房价随便一开始跌就是上千元一平方米,一套房总价至少跌个十来万,现在不过交了2万元定金,不要也比买了要值。
深圳中原总经理李耀智看了一眼他们初步统计的退房数据说“接近10%”,其统计对象是中原在深圳200多家地铺3月和4月所有签订了佣金合同的单,这五六千单中有500来单或正处于退房协调阶段,或已退了。世华地产没有做此类统计,其市场研究部总监肖小平也表示有较多退房案例出
现,“与去年底贷不到款被迫退房不同,现在很多人是因房价下跌预期主动要退房”。
贷款紧缩是理由,也是借口
“这波退房潮有个冠冕堂皇的理由,那就是贷款不成或不够,而抓着这个由头买方退房的心意更坚决。”张茂荣说,这是他接了众多退房咨询案例之后总结出来的特点。谢先生准备了50多万元的首付买第二套房,交了5万元定金,谁知新政一来,至少要首付100万元,“首付我能再凑50万元,但想想1.1倍的利率,总还款要比之前8.5折利率时多还20万元,不如弃定”。
如此一来,如今确实比2008年时的退房潮事出有因。“但实际担心房价下跌带来损失。”张茂荣和李耀智都这样分析,如上文中介地铺经理所讲的谢先生就不是个案,不受贷款新政影响的置业者也有如此坚决退房的。
“退房潮”可能不会再扩大规模
“如果说房价降了就要退房,那房价涨了卖方是不是也可以毁约提价?”有开发商表示愤懑,基于此逻辑他认为如果不是贷款不成而要求退房,一律没收定金。
事实上,近期开售的有些楼盘已增加了退房防范,如南山前海某楼盘要求购房者在选房前签订一份《置业承诺书》,要求购房者查明征信并承诺此为第几次购房,按照贷款新政可获几成贷款和利率,如购房者除贷款原因影响下,不如约签订买卖合同,开发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约、对此套房屋另行销售,并将定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同时,二手房卖家也多了个心眼,中介在居间合同中增加了“按揭不成或按揭有差额需一次性付款”一条,或者对于违约方责任的约定变为“要以房价总款的10%甚至20%作为违约金”。
“事实上,卖方无需做特别补充约定,买方如此退房都要承担违约责任,只是违约代价的大小问题。”张茂荣说,因为经过了2008年那波退房潮,开发商和中介都更懂得规避此类因新政带来的市场风险,所以在违约责任上加了更重的筹码,有些买家甚至没有看清违约责任就签了约,所以现在退房的阻碍更多,需要跟卖方展开更复杂的谈判。据张茂荣、霍静等律师反映,“五一”以来咨询退房的人已在减少,因为经过4月中下旬,很多退房问题已经在解决,新成交的没有再爆发退房纠纷。
而在开发商、中介等房地产业内人士看来,退房潮就此告一段落,还是仍将持续爆发,更关键的因素在于接下来房价会否大跌。“现在开发商还没有出现‘降价潮’,所以判断退房潮大规模爆发还有点早。”肖小平说,“市场各方在经历2008年以后更加理性,明白市场有涨有跌,因跌价而退房不仅有悖契约精神,还不一定是划算的事儿。”
网络调查超六成人:退房是因价跌预期造成
买卖双方的博弈已从业主反价转变为买方砍价和退定,房价下跌的预期正在演化为一场以贷款紧缩为理由或借口遮掩的“退房潮”。就此,本报5月5日至5月6日上午,所做的调查共收到3808份投票,统计结果显示,58%的投票者选择如果恰好在新政出台前买了房,会想退房,而就目前市场上出现的退房现象,六成以上的人认为主要的原因是房价下跌预期,认为是贷款因素的不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