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之前,她一直想再要一套大一点的房子,2010年3月24日,她与丈夫东拼西凑在花都区新华镇购买了一套91平方米的二套房,首付三成共26万多元。
就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时,2010年4月17日,新"国十条"颁布,要求二套房贷首付提高到五成。这超出了她的支付能力,银行按揭贷款审查没有通过。这意味着她之前支付的三成首付款和到手的房子,将要被开发商没收。
她一边和开发商打官司协商,一边借高利贷凑钱付五成首付。但就在转机出现时,今年1月26日,新"国八条"出台,二套房贷首付再次提高到六成,外地人不允许买二套房,她的二套房梦彻底破灭。
"我的梦被政策误伤了。"在看到"国八条"出台的时候,怀有3个月身孕的张燕流下了眼泪。她的买房经历成了近两年国家房产政策调控下的一个典型案例。
张燕今年31岁,来自广东化州,目前在越秀区公园前一家企业从事行政类工作。丈夫黄玉比她大四岁,同样来自化州,在广州机场从事地勤工作。
在2008年两人结婚之前,黄玉通过公积金贷款在白云区岗贝路买下一套不到60平方米的楼梯房,在8楼。
张燕说她和丈夫月收入不多,加起来只有1万元左右,结婚之后他们一直想再买套房子,特别是在张燕准备要小孩后。
借钱凑齐3成首付买房
"家里只有6万元存款,借了18万元,另外信用卡刷了2万元,凑齐了26万元。"张燕说。
新房在花都区新华镇,建筑面积91平方米,总价882066元。2010年3月24日,她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合同,她向开发商事先支付首期款26万元,占总价的30.05%.同日,根据购房签约流程,张燕同时签署了向中国工商银行办理银行按揭需签署的相关文件,并提交给开发商。
房子几乎已经到手了,张燕一家人开始准备新房入住后的生活。
政策变化或导致钱房两失
但计划赶不上变化。就在按揭贷款办理过程中,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颁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即新"国十条"。通知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五成的首付为441033元,短时间内凑齐这笔钱对张燕一家人来说几乎不可能。张燕的房贷合同没有获得审查通过。
根据张燕与开方商签订的合同,如果乙方(业主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适用于商业贷款的情况)或30日(适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内将银行按揭款支付至上述监控账户,甲方(开发商)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收回房屋、将乙方所付楼款扣除楼房总价30%作违约金及赔偿金额给甲方。
这个规定其实就是张燕的新房要被开发商收回,连带之前所付26万元三成首付。
仲裁协商凑齐五成首付
为保住房子和26万元首付,张燕说她一开始找开发商进行协商,但得到的答复是坚决履行合同。无奈,张燕委托律师向开发商发函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首期款及利息和相关费用。
"国家新政策出台我怎么可能预见得到,这应该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按照国家规定,应该可以解除之前签订的合同。"张燕说。
2010年5月24日,张燕向广州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裁决开发商退回已经支付的三成购房款。2010年7月4日,案件在广州仲裁委开庭,开发商拒绝解除合同,要求业主继续筹借两成楼款。
据了解,民事纠纷仲裁机构仲裁一般不会超过3个月,但目前已接近8个月,仲裁仍然没有结果。
"这是新政策下出现的新情况。仲裁机构也很为难,多次进行内部讨论,但直到现在还没有统一结果。"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者说。
张燕表示,仲裁机构为该纠纷解决付出很多努力,曾协调双方和解。在此期间,开发商答应延缓张燕首付款时间,并在这段时间内免息,让她筹集五成的首付款资金。
为了筹集剩余的两成首付款,张燕和丈夫考虑将目前住的房子卖掉,但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买家。他们终选择借高利贷,同时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新"国八条"令二套房梦彻底破灭
但就在转机出现的时候,新情况让张燕彻底绝望。
2011年1月26日,国家新"国八条"出台,之后广州市出台限购细则。其中两项规定将张燕的二套房梦彻底堵死: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对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张燕说,她和丈夫虽然都在广州工作多年,但目前他们均还是化州户口,不属于广州户籍。即使允许她购买这套房,另外加多的一成首付,她也无论如何都借不到了。
(应当事人要求张燕黄玉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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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之前,她一直想再要一套大一点的房子,2010年3月24日,她与丈夫东拼西凑在花都区新华镇购买了一套91平方米的二套房,首付三成共26万多元。
就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时,2010年4月17日,新"国十条"颁布,要求二套房贷首付提高到五成。这超出了她的支付能力,银行按揭贷款审查没有通过。这意味着她之前支付的三成首付款和到手的房子,将要被开发商没收。
她一边和开发商打官司协商,一边借高利贷凑钱付五成首付。但就在转机出现时,今年1月26日,新"国八条"出台,二套房贷首付再次提高到六成,外地人不允许买二套房,她的二套房梦彻底破灭。
"我的梦被政策误伤了。"在看到"国八条"出台的时候,怀有3个月身孕的张燕流下了眼泪。她的买房经历成了近两年国家房产政策调控下的一个典型案例。
张燕今年31岁,来自广东化州,目前在越秀区公园前一家企业从事行政类工作。丈夫黄玉比她大四岁,同样来自化州,在广州机场从事地勤工作。
在2008年两人结婚之前,黄玉通过公积金贷款在白云区岗贝路买下一套不到60平方米的楼梯房,在8楼。
张燕说她和丈夫月收入不多,加起来只有1万元左右,结婚之后他们一直想再买套房子,特别是在张燕准备要小孩后。
借钱凑齐3成首付买房
"家里只有6万元存款,借了18万元,另外信用卡刷了2万元,凑齐了26万元。"张燕说。
新房在花都区新华镇,建筑面积91平方米,总价882066元。2010年3月24日,她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合同,她向开发商事先支付首期款26万元,占总价的30.05%.同日,根据购房签约流程,张燕同时签署了向中国工商银行办理银行按揭需签署的相关文件,并提交给开发商。
房子几乎已经到手了,张燕一家人开始准备新房入住后的生活。
政策变化或导致钱房两失
但计划赶不上变化。就在按揭贷款办理过程中,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颁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即新"国十条"。通知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五成的首付为441033元,短时间内凑齐这笔钱对张燕一家人来说几乎不可能。张燕的房贷合同没有获得审查通过。
根据张燕与开方商签订的合同,如果乙方(业主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适用于商业贷款的情况)或30日(适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内将银行按揭款支付至上述监控账户,甲方(开发商)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收回房屋、将乙方所付楼款扣除楼房总价30%作违约金及赔偿金额给甲方。
这个规定其实就是张燕的新房要被开发商收回,连带之前所付26万元三成首付。
仲裁协商凑齐五成首付
为保住房子和26万元首付,张燕说她一开始找开发商进行协商,但得到的答复是坚决履行合同。无奈,张燕委托律师向开发商发函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首期款及利息和相关费用。
"国家新政策出台我怎么可能预见得到,这应该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按照国家规定,应该可以解除之前签订的合同。"张燕说。
2010年5月24日,张燕向广州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裁决开发商退回已经支付的三成购房款。2010年7月4日,案件在广州仲裁委开庭,开发商拒绝解除合同,要求业主继续筹借两成楼款。
据了解,民事纠纷仲裁机构仲裁一般不会超过3个月,但目前已接近8个月,仲裁仍然没有结果。
"这是新政策下出现的新情况。仲裁机构也很为难,多次进行内部讨论,但直到现在还没有统一结果。"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者说。
张燕表示,仲裁机构为该纠纷解决付出很多努力,曾协调双方和解。在此期间,开发商答应延缓张燕首付款时间,并在这段时间内免息,让她筹集五成的首付款资金。
为了筹集剩余的两成首付款,张燕和丈夫考虑将目前住的房子卖掉,但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买家。他们终选择借高利贷,同时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新"国八条"令二套房梦彻底破灭
但就在转机出现的时候,新情况让张燕彻底绝望。
2011年1月26日,国家新"国八条"出台,之后广州市出台限购细则。其中两项规定将张燕的二套房梦彻底堵死: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对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张燕说,她和丈夫虽然都在广州工作多年,但目前他们均还是化州户口,不属于广州户籍。即使允许她购买这套房,另外加多的一成首付,她也无论如何都借不到了。
(应当事人要求张燕黄玉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