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
微博

购二手房谨防“阴阳合同”

  一份合同显示买卖双方真实的成交价格;虚高房价合同交给银行,以申请更多按揭贷款;填低房价合同交给房地产交易过户,以便少交税。曾被明令禁止的“阴阳合同”,现在仍在“地下”有所动作——同一宗房产交易,却签三份成交价格不同的合同,而且三份合同还各有“妙用”。

  近日,钟先生在汉口一小区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他和卖家依据谈妥的40万元的价格签订买卖合同。可是,中介还多准备了两份合同,向其解释道,因为钟先生是以银行按揭的方式购房,为了能够多贷款,可以签订一份成交价格为44万元的合同,用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另外一份可以登记备案和缴税时用,成交价格可以写少点,36万元就可以,这样就能少交点税。

  业内人士指出,签订“阴阳合同”进行偷税的行为不仅损害国家的利益,也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恶果。

  据法律界人士介绍,由于存在不同版本的合同,买卖双方交易的凭据也缺乏性,容易产生纠纷。比如卖家在将房屋过户给买家后,买家以价低的合同作为凭据,拒绝按事前商议的房价支付房款。

  而从买家来讲,如果该房屋要再次进行交易时,在不满足免除土地增值税的条件下,由于在房地产交易登记备案的购入价低于实际成交价,故作为计税依据的增值额比实际增值额大,这样算下来,其实并没有“省”多少钱,甚至还会变成“打了一次亏本的算盘”。

  另外,地税等部门,对于纳税人申报的“实际成交价格”也会进行审查,一旦查出存在偷税行为或认为是人为做低了成交价,会作出补缴税款和相应处罚。而如果虚报房价以骗取高额贷款的行为被银行发现,则银行会向当事人追讨贷款。

  

热点楼盘
热门楼盘排行
楼盘红包
关于镇江房产网 | 网站合作 | 联系方式 | 网络营销解决方案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8 Fdc.my0511.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511-88610511(广告热线) 13905282734(投诉热线) 传真:0511-8861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