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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地方“救市”政策:调控房价火线行动

  又见控房价。但若仔细推敲“遏制房价过快增长”提法,多少算“过快”,这让政策的执行力度再现忧思。

  12月18日,为期半天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年度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落实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精神,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是2010年全国住房建设工作的项任务。

  本报记者获悉,作为2010年全国住房工作的头等大事,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任务已经形成责任制分解:省级政府负总责,地市级政府抓落实。这让200余个城市的主管副市长莅会备受关注。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表示,政府原来注重从增加供给角度调控房价的手段已经转向了供需双方入手调节。双向调节会力度更大,见效更快。

  与此同时,一直在讨论但是迟迟没有落实的物业税等税收政策,也被作为进行研究。

  本报记者获悉,当天早上的会议上,住建部有关负责人也提出,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配合税务部门加快研究房屋持有环节征税问题。

  60平米经济适用房“受命”

  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次提出了加大公共租赁房供地的政策。这意味着,公共租赁房这一新生保障住房产品,被提升到稳定房价的高度,加以大规模建设。

  在公共租赁房后,住建部又将经济适用房作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工具推出。

  政策工具越加细致。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加大经济适用房投放,以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必须加强经济适用房准入和管理,经济适用房单套面积必须控制在60平方米。在此基础上,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适当放宽经济适用房购买范围。

  经济适用房在各地建设的一个大问题是:很多地方政府喜欢将经济适用房建成大户型,以便增加其购买吸引力。

  记者调查了解到,虽然住建部此前就提出了经济适用房控制户型面积在60平方米,廉租房控制在50平方米的要求。很多地方政府仍然随意将经济适用房单套面积扩大,大部分地方政府将60平方米的单套户型建筑面积限制理解成为使用面积来执行。

  住建部12月18日再次强调经济适用房单套面积控制问题。并提出,在房价过快上涨的城市,地方政府可自行确定经济适用房建筑规模,但是这个规模是总建筑规模,而不是随意扩大单套建筑面积。

  据记者了解,2009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总体建设速度很快,计划完成不错,但是呈现了中西部不平衡的问题。在一些二三线城市,因为房价涨得不快,经济适用房陷入销售难题;而在一些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由于政府土地出让等问题,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不大。

  为了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支持,2010年住建部和发改委等部门还将继续适当加大中西部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资比例。

  住建部要求地方使用代发的债券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各级住建部门要抓紧与土地改革和财政部门协商,确保建设用地和资金的落实。在国家计划下达以后,要尽快落实。

  此外,住建部对于有的地方开展了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的探索也进行了肯定,鼓励多种形式向市场提供有效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商品房、政策性住房,以抑制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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