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以来,南京二手房楼市持续火爆,11月更是成交套数和挂牌均价齐创新高。买房者急于下单,部分卖房人也急于将房子脱手,房价仍蹭蹭地往上蹿,11月全市二手房个人挂牌均价为9056元/平方米,比10月同期的8657元/平方米高5.6%。不过,不要为赶优惠政策而匆忙签约,据记者从房屋中介了解,由于公积金贷款难度加大,政策不确定性较强等因素,关于二手房交易的纠纷和意外也在增多。
案例一:卖家急买家贷款迟迟下不来
“以前都是半个月左右就能下款,现在一个多月都难有保证”,华侨路一担保公司员工告诉记者。这就急坏了急着用钱再买房的客户。
读者姜女士打算在春节到来之前换套大房子,是典型的改善型需求者,“把现在住的一套75平方米的学区房卖掉,在河西买一套大三房。因为儿子春节要带女朋友回来看看,想赶快买套大户型二手房,争取春节前就搬进去。”
出于赶搭“优惠班车”的心理,姜女士担心银行的房贷速度变慢,耽误自己的买房时机,所以借钱付清所购房产的款项,准备等老房子的钱一到手就把钱还给朋友。没想到,老房子很快就以总价115万元出手,但买家虽已通过贷款银行的审批,却需到明年一月份才能放款,这让姜女士有些着急,“我答应朋友春节前还钱的,人家公司也要回款”,自己却拿不到买家的余款,显得焦急又无奈,甚至后悔没将房子以113万元的总价卖给另一位承诺一次性付款的客户。
对此,南京好邻居房产总经理徐健提醒:由于银行收紧房贷政策,尤其是公积金贷款难度更大,由成交火爆引发的类似纠纷短期内仍会增多,建议买房人和卖房人都给自己留足预备金,预算切忌太紧。
案例二:买家急卖家贷款还没有还清
鲁先生一直忙于看房子,“负担不了太大的面积,总价七八十万元能接受。之所以买次新房。”鲁先生看中一套城南的小户型,但房子是去年四月买的,还有30多万元按揭贷款未还清,业主邹先生要鲁先生先把首付款拿出来帮他还按揭贷款,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中介告诉鲁先生,先还贷款马上办过户,应还能赶上优惠政策。但把30多万元交给陌生人,鲁先生不放心。他又向银行和其他中介咨询,了解到这一行为潜藏风险,原来,还完款后还要办理他项权证注销手续,继而由买房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其间万一发生点意外,恐怕就会错过优惠政策。
南京淘然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崔荣丽提醒:如果要求买家用首付款来还房东的按揭,一则有风险,二则也会延误办证时间。买卖双方通过正规中介公司见证还款程序,将30万元放置于银行专用帐户,待房屋解押完毕后即可办理过户手续。中介会预估整个过程需要的时间,买家可据此确定是否继续交易。
案例三:买家悔时间一拖七折利率没了
由于房价仍在上涨,房东坐地起价的现象严重,违约的事件增多。一旦发现买房人贷款一时下不来,卖房人就找到了违约的借口。
李小姐于三个月前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房东说明年底才能交房,所以李小姐答应缓一缓,并打算验房后再办过户。当初签约时,贷款还可享7折利率,首付也只需3成,但因近期银行信贷收紧,她买的这套房成为其名下的第二套房产,首付需提高到4成,且利率不再享受7折优惠。
由于贷款未遂,李小姐不能按时提供房款,她无意中已经违约,且此时该套房屋的价格比签约时已上涨近5万元,房主不仅可以以违约要求李小姐赔付违约金,甚至还可以起诉合同无效。
业内人士提醒房东坐地起价固然可厌,但如因买方个人原因导致交易无法进行,违约责任就不一定由房主承担。一旦看准房子,那么即使几个月后再交房,也要尽快签合同办过户,以免政策和房东心态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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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以来,南京二手房楼市持续火爆,11月更是成交套数和挂牌均价齐创新高。买房者急于下单,部分卖房人也急于将房子脱手,房价仍蹭蹭地往上蹿,11月全市二手房个人挂牌均价为9056元/平方米,比10月同期的8657元/平方米高5.6%。不过,不要为赶优惠政策而匆忙签约,据记者从房屋中介了解,由于公积金贷款难度加大,政策不确定性较强等因素,关于二手房交易的纠纷和意外也在增多。
案例一:卖家急买家贷款迟迟下不来
“以前都是半个月左右就能下款,现在一个多月都难有保证”,华侨路一担保公司员工告诉记者。这就急坏了急着用钱再买房的客户。
读者姜女士打算在春节到来之前换套大房子,是典型的改善型需求者,“把现在住的一套75平方米的学区房卖掉,在河西买一套大三房。因为儿子春节要带女朋友回来看看,想赶快买套大户型二手房,争取春节前就搬进去。”
出于赶搭“优惠班车”的心理,姜女士担心银行的房贷速度变慢,耽误自己的买房时机,所以借钱付清所购房产的款项,准备等老房子的钱一到手就把钱还给朋友。没想到,老房子很快就以总价115万元出手,但买家虽已通过贷款银行的审批,却需到明年一月份才能放款,这让姜女士有些着急,“我答应朋友春节前还钱的,人家公司也要回款”,自己却拿不到买家的余款,显得焦急又无奈,甚至后悔没将房子以113万元的总价卖给另一位承诺一次性付款的客户。
对此,南京好邻居房产总经理徐健提醒:由于银行收紧房贷政策,尤其是公积金贷款难度更大,由成交火爆引发的类似纠纷短期内仍会增多,建议买房人和卖房人都给自己留足预备金,预算切忌太紧。
案例二:买家急卖家贷款还没有还清
鲁先生一直忙于看房子,“负担不了太大的面积,总价七八十万元能接受。之所以买次新房。”鲁先生看中一套城南的小户型,但房子是去年四月买的,还有30多万元按揭贷款未还清,业主邹先生要鲁先生先把首付款拿出来帮他还按揭贷款,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中介告诉鲁先生,先还贷款马上办过户,应还能赶上优惠政策。但把30多万元交给陌生人,鲁先生不放心。他又向银行和其他中介咨询,了解到这一行为潜藏风险,原来,还完款后还要办理他项权证注销手续,继而由买房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其间万一发生点意外,恐怕就会错过优惠政策。
南京淘然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崔荣丽提醒:如果要求买家用首付款来还房东的按揭,一则有风险,二则也会延误办证时间。买卖双方通过正规中介公司见证还款程序,将30万元放置于银行专用帐户,待房屋解押完毕后即可办理过户手续。中介会预估整个过程需要的时间,买家可据此确定是否继续交易。
案例三:买家悔时间一拖七折利率没了
由于房价仍在上涨,房东坐地起价的现象严重,违约的事件增多。一旦发现买房人贷款一时下不来,卖房人就找到了违约的借口。
李小姐于三个月前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房东说明年底才能交房,所以李小姐答应缓一缓,并打算验房后再办过户。当初签约时,贷款还可享7折利率,首付也只需3成,但因近期银行信贷收紧,她买的这套房成为其名下的第二套房产,首付需提高到4成,且利率不再享受7折优惠。
由于贷款未遂,李小姐不能按时提供房款,她无意中已经违约,且此时该套房屋的价格比签约时已上涨近5万元,房主不仅可以以违约要求李小姐赔付违约金,甚至还可以起诉合同无效。
业内人士提醒房东坐地起价固然可厌,但如因买方个人原因导致交易无法进行,违约责任就不一定由房主承担。一旦看准房子,那么即使几个月后再交房,也要尽快签合同办过户,以免政策和房东心态生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