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额度紧张,一直是今年金融市场的主题词。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个人房贷业务也一再收紧,贷款成为了稀缺资源。日前,本报记者接到读者投诉称,在已经和银行签署了贷款合同的情况下,银行却以放款为条件要求购房者重新签订合同,将贷款利率上浮。
据市民李志(化名)介绍,他是于几个月前在省会某中介购买的一套二手房。“目前我买的这套房子已经办理抵押,以及各种税费缴纳,就是卡在银行贷款上,不去改协议、上浮利率,银行就不给放款,这样我的钱给不了卖家,卖家也不给我腾房,而我租的房子也到期了,房东催着我搬家,要不就得再交一个月房费”,李志着急的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情况后得知,尽管李志购买的是二手房,但是他本人符合首套房贷的贷款条件,就在此前,他通过中介和交通银行签署了贷款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贷款执行央行目前规定的基准利率。而银行迟迟没有放款。上周银行通过中介通知他,需要到银行修改合同,主要内容就是把利率修改为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的水平。“这并白无故就增加不少利息支出,本来买房就已经搞得我捉襟见肘,再增加这些负担实在有些受不了,可是银行却暗示我们不修改利率,贷款就不好批下来,虽然说是自愿,实际上带有很大的强制性。”
李志办理过户业务的中介也告诉记者,不止一个客户,目前他们公司在交行办理贷款因为需要修改合同而卡住了不少人。“买卖双方都催我们,我们也没有办法,着急得要命,以前还真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记者昨日以客户身份致电涉及银行交通银行在石家庄平安大街上的一家支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实有这么回事,但工作人员称“这个行为是自愿的”,记者咨询称:原来签署的合同已经对利率做了约定,怎么能随便修改呢?这位工作人员说,“需要签一个补充协议,对利率重新作出约定”。这位工作人员一再强调是自愿的,但他也告诉记者,“因为今年额度紧张,不修改也没事,但是修改了可能放款会更快一些”。
记者也随后就此事咨询了省会一家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张律师表示,如果在先前银行和客户签订的合同中已经就贷款的金额、利率、放款时间等进行了约定,而到规定时间银行没有放款,银行本身已经涉嫌违约。在修改合同的环节,尽管银行一再声称“自愿”,但是这种自愿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有一定的“霸王条款”的倾向。
■记者手记
“坐地涨价”绝非个案
记者了解到,其实绝非交行一家出现这种情况,在信贷收紧的背景下,贷款成为了稀缺资源,“坐地涨价”现象其实也在其他地市出现过,并且利率方面,在中小企业贷款、经营性贷款领域,甚至有上浮70%、上浮100%的情况出现。银行作为企业追求利润的化并无可厚非,但是应该在合理合法的范围之内,在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况下,用一些不太光明的手段胁迫客户接受“涨价”合同,就有些不合情理了。
就在今年7月初,发改委点名批评了数家在三部委叫停银行43项收费后,还是用“猫腻”、顶风作案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对其进行了处罚。可见,对于“屡教不改”的银行业的监管已经绝非央行和银监会层面的动作,相信今后对于商业银行的监管将更加常态化和严格化,也期待着大众得到更加优质和公平的金融服务与产品。
■小启
本报征集贷款“霸王条款”
当事人
近段时间来,银行利用单方面修改贷款利率、签订空白贷款合同等手段,以放款为条件要求贷款者提高贷款利率,或者用贷款搭车销售基金、保险等产品等行为在各地陆续出现,本报特向广大读者征集此类线索,凡有上述遭遇的读者可以联系本报,本报将就有代表性的个案进行采访报道、协助进行沟通,并将有关线索反馈给监管部门。
电话:67562924
邮箱:dsbjj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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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额度紧张,一直是今年金融市场的主题词。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个人房贷业务也一再收紧,贷款成为了稀缺资源。日前,本报记者接到读者投诉称,在已经和银行签署了贷款合同的情况下,银行却以放款为条件要求购房者重新签订合同,将贷款利率上浮。
据市民李志(化名)介绍,他是于几个月前在省会某中介购买的一套二手房。“目前我买的这套房子已经办理抵押,以及各种税费缴纳,就是卡在银行贷款上,不去改协议、上浮利率,银行就不给放款,这样我的钱给不了卖家,卖家也不给我腾房,而我租的房子也到期了,房东催着我搬家,要不就得再交一个月房费”,李志着急的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情况后得知,尽管李志购买的是二手房,但是他本人符合首套房贷的贷款条件,就在此前,他通过中介和交通银行签署了贷款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贷款执行央行目前规定的基准利率。而银行迟迟没有放款。上周银行通过中介通知他,需要到银行修改合同,主要内容就是把利率修改为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的水平。“这并白无故就增加不少利息支出,本来买房就已经搞得我捉襟见肘,再增加这些负担实在有些受不了,可是银行却暗示我们不修改利率,贷款就不好批下来,虽然说是自愿,实际上带有很大的强制性。”
李志办理过户业务的中介也告诉记者,不止一个客户,目前他们公司在交行办理贷款因为需要修改合同而卡住了不少人。“买卖双方都催我们,我们也没有办法,着急得要命,以前还真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记者昨日以客户身份致电涉及银行交通银行在石家庄平安大街上的一家支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实有这么回事,但工作人员称“这个行为是自愿的”,记者咨询称:原来签署的合同已经对利率做了约定,怎么能随便修改呢?这位工作人员说,“需要签一个补充协议,对利率重新作出约定”。这位工作人员一再强调是自愿的,但他也告诉记者,“因为今年额度紧张,不修改也没事,但是修改了可能放款会更快一些”。
记者也随后就此事咨询了省会一家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张律师表示,如果在先前银行和客户签订的合同中已经就贷款的金额、利率、放款时间等进行了约定,而到规定时间银行没有放款,银行本身已经涉嫌违约。在修改合同的环节,尽管银行一再声称“自愿”,但是这种自愿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有一定的“霸王条款”的倾向。
■记者手记
“坐地涨价”绝非个案
记者了解到,其实绝非交行一家出现这种情况,在信贷收紧的背景下,贷款成为了稀缺资源,“坐地涨价”现象其实也在其他地市出现过,并且利率方面,在中小企业贷款、经营性贷款领域,甚至有上浮70%、上浮100%的情况出现。银行作为企业追求利润的化并无可厚非,但是应该在合理合法的范围之内,在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况下,用一些不太光明的手段胁迫客户接受“涨价”合同,就有些不合情理了。
就在今年7月初,发改委点名批评了数家在三部委叫停银行43项收费后,还是用“猫腻”、顶风作案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对其进行了处罚。可见,对于“屡教不改”的银行业的监管已经绝非央行和银监会层面的动作,相信今后对于商业银行的监管将更加常态化和严格化,也期待着大众得到更加优质和公平的金融服务与产品。
银行信贷额度紧张,一直是今年金融市场的主题词。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个人房贷业务也一再收紧,贷款成为了稀缺资源。日前,本报记者接到读者投诉称,在已经和银行签署了贷款合同的情况下,银行却以放款为条件要求购房者重新签订合同,将贷款利率上浮。
据市民李志(化名)介绍,他是于几个月前在省会某中介购买的一套二手房。“目前我买的这套房子已经办理抵押,以及各种税费缴纳,就是卡在银行贷款上,不去改协议、上浮利率,银行就不给放款,这样我的钱给不了卖家,卖家也不给我腾房,而我租的房子也到期了,房东催着我搬家,要不就得再交一个月房费”,李志着急的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情况后得知,尽管李志购买的是二手房,但是他本人符合首套房贷的贷款条件,就在此前,他通过中介和交通银行签署了贷款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贷款执行央行目前规定的基准利率。而银行迟迟没有放款。上周银行通过中介通知他,需要到银行修改合同,主要内容就是把利率修改为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的水平。“这并白无故就增加不少利息支出,本来买房就已经搞得我捉襟见肘,再增加这些负担实在有些受不了,可是银行却暗示我们不修改利率,贷款就不好批下来,虽然说是自愿,实际上带有很大的强制性。”
李志办理过户业务的中介也告诉记者,不止一个客户,目前他们公司在交行办理贷款因为需要修改合同而卡住了不少人。“买卖双方都催我们,我们也没有办法,着急得要命,以前还真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记者昨日以客户身份致电涉及银行交通银行在石家庄平安大街上的一家支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实有这么回事,但工作人员称“这个行为是自愿的”,记者咨询称:原来签署的合同已经对利率做了约定,怎么能随便修改呢?这位工作人员说,“需要签一个补充协议,对利率重新作出约定”。这位工作人员一再强调是自愿的,但他也告诉记者,“因为今年额度紧张,不修改也没事,但是修改了可能放款会更快一些”。
记者也随后就此事咨询了省会一家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张律师表示,如果在先前银行和客户签订的合同中已经就贷款的金额、利率、放款时间等进行了约定,而到规定时间银行没有放款,银行本身已经涉嫌违约。在修改合同的环节,尽管银行一再声称“自愿”,但是这种自愿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有一定的“霸王条款”的倾向。
■记者手记
“坐地涨价”绝非个案
记者了解到,其实绝非交行一家出现这种情况,在信贷收紧的背景下,贷款成为了稀缺资源,“坐地涨价”现象其实也在其他地市出现过,并且利率方面,在中小企业贷款、经营性贷款领域,甚至有上浮70%、上浮100%的情况出现。银行作为企业追求利润的化并无可厚非,但是应该在合理合法的范围之内,在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况下,用一些不太光明的手段胁迫客户接受“涨价”合同,就有些不合情理了。
就在今年7月初,发改委点名批评了数家在三部委叫停银行43项收费后,还是用“猫腻”、顶风作案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对其进行了处罚。可见,对于“屡教不改”的银行业的监管已经绝非央行和银监会层面的动作,相信今后对于商业银行的监管将更加常态化和严格化,也期待着大众得到更加优质和公平的金融服务与产品。
■小启
本报征集贷款“霸王条款”
当事人
近段时间来,银行利用单方面修改贷款利率、签订空白贷款合同等手段,以放款为条件要求贷款者提高贷款利率,或者用贷款搭车销售基金、保险等产品等行为在各地陆续出现,本报特向广大读者征集此类线索,凡有上述遭遇的读者可以联系本报,本报将就有代表性的个案进行采访报道、协助进行沟通,并将有关线索反馈给监管部门。
电话:67562924
邮箱:dsbjjb@126.com
近段时间来,银行利用单方面修改贷款利率、签订空白贷款合同等手段,以放款为条件要求贷款者提高贷款利率,或者用贷款搭车销售基金、保险等产品等行为在各地陆续出现,本报特向广大读者征集此类线索,凡有上述遭遇的读者可以联系本报,本报将就有代表性的个案进行采访报道、协助进行沟通,并将有关线索反馈给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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