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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二手房交接的几种安全的房款交割方式!

来源:新浪 |  2009-05-26 | 我要分享

  办理二手房交接,如何安全交割房款,是不少二手房买家为关心的问题之一,那么怎样才能防止出现钱房两失之类的情况出现呢?专家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比较安全的房款交割方式。

  种买卖双方直接交接。

  就是买方与卖方谈妥成交价格并签好买卖合同后,买方将钱存在存折上,在约定时间同卖方到房地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完成房产过户手续之后,买方再与卖方一起到开户银行将钱存入卖方的银行账户。

  第二种通过公证处交接,这种方式也称为公证处提存。

  二手房交易双方共同到公证机关办理房款公证,买方将房款交由公证处代管,卖方在与买方签约登记后,持有关凭证到公证处取款。由于公证处是较有公信力的部门,在公证处的监督下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会得到很好的保护。

  第三种通过律师事务所交接。

  即交易双方通过律师所签署合同,然后买方将钱款存入律师事务所,待办完过户手续后,再由律师事务所将钱转付给卖方。

  第四种,通过银行交易资金监管或由银行为个人出具履约保函。

  这种方式是通过银行作为居间担保方托管交易资金,或为交易双方出具履约保函来负责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钱款安全;如因买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卖方可按履约保函约定索赔,经由银行确认后由银行直接支付索赔金。这也是目前武汉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所提倡的一种房款交割方式,相关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也会询问买卖双方是否有进行银行托管交易资金,以确保交易安全。

  专家建议说,如果交易方愿意承担一定的费用,可以考虑公证提存、银行担保、律师监管等第三方担保的形式。

  另据专业人士建议,消费者在进行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一定要到能进行“透明交易”的品牌中介公司进行交易,买卖双方见面签订合同,有效杜绝了中介公司“欺上瞒下”行为,并且签署三方居间合同,杜绝了中介公司“囤积现金”、“赚取差价”、“携款逃跑”现象的发生,同时有效保证了二手房交易的安全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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