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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内房竟然床上藏探头 被窥者上告讨回公道

 |  2008-12-02 | 我要分享

  一名少年在自家出租房内安装探头,严重侵犯了租房者隐私权。被窥的女子又羞又恼,找到社区居委会讨公道。

  今年刚从淮南师范学院大学毕业的杨某,在淮南市田家庵区龙湖社区4组姚某家租下一间平房,供自己复习考公务员使用。40多岁房东姚某和15岁儿子小涛,对杨某一直不错,每天无偿供应其茶水。读9年级的小涛,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向杨某请教,杨某总耐心解答。

  11月6日22时许,劳累了一天的杨某,躺在床上看《申论》时,意外地发现平房天花板上有个小窟窿,窟窿中间有个圆形的东西。感到奇怪的她,马上将椅子放在床上,然后站在椅子上,伸手将窟窿里的圆形物取了出来。不看不知道,一看竟吓她一跳。原来,这个圆形物竟是一个探头,另一端还连着电线和一个小木盒。“出租房内安装探头,我还有隐私可言吗?”十分气愤的杨某马上找到了姚某。姚某坦言,探头是儿子小涛以前自制的,当时是为了玩,他要求杨某不要将此事闹大,并提出“私了”方案:免收杨某3个月房租。杨某不同意,她来到龙湖社居委,将此事告诉了接待人员。考虑到小涛是一个未成年人,当天下午,龙湖社居委工作人员将杨某和姚某召集在一起,进行调解。2个多小时后,杨某和姚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姚某替儿子小涛向杨某赔礼道歉,杨某从姚某手中拿到400元精神损失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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