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
微博

租约难以保持清静 租房人有权拒绝房东进屋

  记者张波为了方便孩子上学,郭女士在昆八中附近租了一套房屋,并签了2年的协议。但近来房东称“要卖房”,屡次带人敲门来看房,令郭女士心烦意乱,两个将要上高三的孩子更是不能安心学习。昨天,郭女士致电本报热线,诉说烦恼的同时,她还表示:“如果当时租房协议中有免打扰条款,也许就不会出现这些情况了!”

  昨天,记者对房屋租赁中产生的一些纠纷进行调查,发现:由于租房的方式五花八门,不可预见的因素众多,房客们需要睁大眼睛,准确判断,自己的权益才不至于受到侵害。

  房东三番五次带人来看房

  去年6月1日,郭女士通过昆八中附近的一家房屋中介所,以每月800元的价格租了一套房屋,与房东签订了一份2年期的租房协议,并按照协议支付了800元的中介费用。郭女士先付了半年的房租,余下的逐月付清。

  去年9月29日,郭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那人在电话中自称姓李,是新房东,半年后就由他来收房租,并要求从以前的半个月前支付,改为提前一个月支付。郭女士到中介所一问,事实确实如此,便在半年后将房租支付给了新房东。今年6月1日,郭女士又向新房东一次性支付了全年的房租。“主要考虑到两个孩子马上就要读高三了,需要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一次把房租付完就可避免无关人员来打扰。”郭女士说。

  然而令她没有想到的是,新房东从6月17日开始,多次带人到家中来看房子,说他要将房子卖了。郭女士配合了几次后,就有了意见,认为自己已经付清全年租金,就不应该受到打扰。

  新房东在吃了几次闭门羹以后,也有些恼火,遂下起了逐客令:“我现在不想租给你们了,尽快搬走!”

  郭女士不同意,找到中介,一位工作人员说:“不要搬,你有协议在手,根本不用理他们。”

  然而,此后的2个月时间里,新房东常常来敲门,带着三四个人屋里屋外地转。倘若郭女士不在家,房东就打她的电话。“才2个多月,他们就来敲了10多次门,打了10多个电话来,我真是太烦了!”郭女士说,倘若租赁协议中有限制房东来骚扰的条款,她就可以报警处理了。

  律师说法:

  租房人有权拒绝房东进屋

  针对郭女士被房东“骚扰”的情况,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的伍开国律师说,根据民法通则,租房人一旦与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对房屋就拥有完全的使用权。倘若房东以种种借口影响租房人的正常生活,租房人有权拒绝房东进入房屋。

  伍律师说,房东要进入出租房屋内,必须得到租房人的许可。倘若房东采取欺骗和威胁手段,强行收回房屋,都是错误的。如果房东多次进入出租房屋之中,影响了租房人的正常生活,双方可协商解除租赁协议,而房东必须作出适当的经济赔偿。

  此外,房东有权转让房屋,但是在房屋出租协议未到期之前,不能强行赶走租房人。如果房东转让房屋时,确实需要带人去看房,“偶尔看一两次是可以的,但是必须提前与租房人协商,在不影响租房人的正常生活,并得到许可的前提下,方能进入。”

  记者调查

  网上求租遇到“二房东”

  郭女士的经历给租房者提了个醒:目前的租房协议还有待完善,房客们租房时需要与房东签订一份“不受打扰条约”。此外,人们在租房的时候必须留心,除了要实地查看房屋以外,还得认真查看相关手续,核实房东的身份,仔细检查设施是否和招租信息一致,才不会上当受骗。

  记者调查发现,现在除了通过传统中介租房外,通过网上发布的房屋租赁信息租房也很普遍。但是,签租房协议前仍需“多个心眼”,以免租下房屋后遇到麻烦。

  26岁的袁先生老家在昭通,从云南大学毕业后,很顺利地在昆明某传媒公司就业。初,袁先生托同学在岗头村租了一间房,10多平米,月租100元左右。但城中村里卫生条件相对较差,袁先生住了2年,有了一些积蓄,他便准备找一套小区房来住。

  “网上有很多租房信息,比较齐全,覆盖市内各大小区!”袁先生听了同事的介绍,在百度上输入“昆明房屋租赁”字样,一点鼠标,立即就跳出数十页的房屋出租信息。袁先生选中了春苑小区内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屋,月租为300元。

  之后,袁先生拨打了对方的手机,约定了看房时间。7月18日,袁先生和一个同事一道前去看房。房间面积大约50平米,在5楼,有阳台,通风、采光效果都不错,袁先生比较满意。带他们看房的是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小伙子说:“我一直住在这里,近联系好了广州那边的工作,所以将租房的信息发在了网上。”

  袁先生表示“这房不错”,就定下了。小伙子随即要求他们先付半年的租金。此时,袁先生的同事多了个心眼,让小伙子把房产证拿出来看看,小伙子却两手一摊,说:“我不是房东,我也是租房的,付了一年的租金,现在要提前退房,房东不愿意,让我转租出去就行了。”

  一听这话,袁先生顿时冒出一身冷汗:“能拿出书面材料证明你真的租了一年吗?”小伙子尴尬地说:“没有,只和房东签了个协议,但是在房东手上!”同事赶紧拉了袁先生下楼,说:“这种房子租不得,怕是要上当。”

  之后向邻居打听时,邻居说:“那个小伙子多只在这里住了一个月,前几天刚把东西搬出去。房东是个60多岁的退休职工,偶尔会来一趟,但没有听说要出租一年的时间。”

  租房不看房住下才开忙

  老家在临沧的陈女士,2006年6月通过网络在苏家塘租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屋。房东是个60多岁的老太太,在网上发布租房启事称:“这是我女儿的房子,她要出国两年,房子空着也是空着,房客我很挑的,要有正当职业,还要爱干净,没有复杂的社会关系。来了就当自己家一样,但不能开火,怕引起火灾。我经常出去旅游,不在家。”

  陈女士的要求很低,只要有个容身之处,有煤气水电就可以。想到60多岁的老太太对她来说也不具备什么“杀伤力”,她联系好之后就匆匆地搬了过去。

  房租每月为350元,陈女士一次付了半年的租金。第二天,老太太真的旅游去了,陈女士一个人在家,俨然成了主人,想干什么便干什么。看了会儿电视后,陈女士去卫生间洗衣服,发现房东有台完好的洗衣机,顿时心花怒放,认为“这下可方便了”。然而,陈女士抱着脏衣服进去后才发现,这台洗衣机已经被老太太拔掉插头,旁边还特意用大纸板写上“已坏”的字样。

  陈女士只得在洗漱台上靠双手洗完衣服,之后她想洗个澡,试了试淋浴喷头,结果喷头也是坏的。这还不算,她发现厕所下水道也被堵了,水漫得到处都是。无奈之下她打电话给老太太,老太太说:“卫生间确实有点问题,我一时半会儿回不来,你自己打给疏通公司喔。”

  半年租期满后,陈女士赶紧又从网上找了套房子,很快搬走。如今,陈女士回忆:“一想起租房,就觉得很辛酸!”

  建议:

  网络租房要看手续

  昨天下午,记者在白马小区一房屋中介所了解到,很多专业的房屋中介也将房屋出售出租信息发布到了网络平台上,而网上的房屋中介信息更是铺天盖地。这就要求人们在识别这些信息的时候,要擦亮眼睛,对房屋以及房东的身份进行认真核对。同时,如果需要,房客可与房东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限制房东到房屋中来看房的次数,从而也就能获得“安静权利”了。

  网上租房与传统租房相比较,房屋中介所的出租房屋信息相对更真实一些。工作人员沈小姐介绍,他们的房屋出租信息直接来自房东,小区里的房东们直接将出租信息交给中介,房客看房过程中,中介所会通知房东到场。倘若谈成,房屋中介则向承租人收取一个月的房租作为佣金。不管租期多长,中介只收取一次费用。

  沈小姐说:“我们发布的信息是真实的,因为在签订租赁协议的时候,房东必须出示房产证等相关手续。如果需要,工作人员还可与双方一道前去查看房屋,对房屋中的水、电、气等设施进行检查。”

  这样看来,通过网络租房确实可以省去中介服务费这一关,也极大地方便了租房的人们。然而,房客们还是得多留心,假如房东发现自己的房屋被转租,肯定会来“找麻烦”。身为房东的庞先生说:“如果我发现有人转租我的房屋,不管是谁,受没受骗,一律赶走!”

热点楼盘
热门楼盘排行
楼盘红包
关于镇江房产网 | 网站合作 | 联系方式 | 网络营销解决方案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8 Fdc.my0511.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511-88610511(广告热线) 13905282734(投诉热线) 传真:0511-8861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