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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童落沼气池溺水亡 房东被索赔21万

  租房期间,一名4岁幼儿坠入房东屋后的沼气池,不幸溺水身亡。孩子家长将责任怪罪到房东身上,一纸诉状状告房东,要求对孩子身亡后果承担70%责任,索赔各项费用21万余元。昨日,记者证实,成华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廖女士家住成华区龙潭街办辖区,去年7月,廖的母亲在龙潭街办辖区保平社区租了3间住房。今年1月26日下午5点过,廖的小儿子突然不见踪影,随后房东邹先生在屋后的沼气池里找到了廖的小儿子。奄奄一息的孩子被送到医院后不幸身亡。

  日前,廖女士和母亲将房东邹先生告到成华区法院,要求邹赔偿小孩被淹死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21万余元。廖女士认为,房东应承担主要责任,以70%划分较为恰当。日前,成华区法院审查后正式受理了此案。

  “我没有责任。”邹先生昨日说,两家人原本关系很好,他很喜欢这个小孩。听说小孩出事后,邹家人很着急,帮忙送小孩到医院抢救,但终没能挽回小孩的生命。邹先生说,他家的沼气池一直盖着,不存在安全防范不力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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