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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0套租赁房配租 60平米大户型月租金660元

  河马石、文安路两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敲定,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租金分别为11元和7元。记者1月29日从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共计2440套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工作将于下周启动,配租对象为市内四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但无经济实力购房的低收入家庭。其中,符合条件的承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支付房租,其余部分按照市场租金标准支付。

  >>>月租

  河马石租赁房11元/㎡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杜本好介绍说,即将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分别为河马石、文安路两处,其中河马石租赁住房项目提供2000余套,李沧区文安路项目提供200余套,共计2440套。其中,河马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1元,文安路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元。河马石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6元,文安路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元。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据了解,目前河马石公共租赁住房有两种套型,其中套一型建筑面积为40~50平方米,套二型建筑面积为55~65平方米。按照上述租金标准,入住的承租家庭每月只需支付700余元的房租,就可住上套二的房子。

  根据本市此前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意见,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3年为一个租期,承租家庭在租期内将按季度支付租金。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将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日常管理、维修以及支付房屋空置期物业管理费等。

  >>>标准

  有房者入住,房租分开算

  据了解,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是根据周边住宅租赁价格来确定的。有关部门先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测定周边住宅的市场租金价格,再按照不超过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70%的原则,来确定公共租赁房租金标准。目前,河马石、文安路两处公共租赁房的租金标准已经由市政府批准,下周具体配租公告发布后,此租金标准开始执行。

  “符合条件的承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支付房租,其余部分按照市场租金标准支付。”杜本好说。按照这一规定,如果一个三口之家拥有一套20平方米的住房,此次要申请一套55平方米的河马石公共租赁住房,其中35平方米可按每月11元的租金标准支付,其余的20平方米需按市场租金价格支付。

  >>>对象

  市内四区“夹心层”居民

  据了解,此次配租的2440套公共租赁房,将面向市内四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但无经济实力购房的低收入家庭开放,俗称“夹心层”居民。“河马石、文安路两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配租工作,将于下周正式启动。”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杜本好表示,根据本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的意见》,本次公共租赁住房严格按照申请登记、资格审核、轮候排序、公开选房的程序进行配租。申请登记期间共15天(节假日除外)。

  根据有关规定,市、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是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管理部门,市、区住房保障机构负责辖区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居民申请租赁住房的受理、初审等工作,区民政等部门负责申请家庭收入、财产认定工作。

  “符合配租条件且有承租意向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全体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并应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杜本好说,有关此次配租的具体时间、申请条件、房源情况、配租程序等信息,市国土房管局将于2月1日(下周一)左右发布正式公告。

  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家庭成员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应达到5年以上;(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3)人均月收入介于610元~915元之间;(4)家庭财产总额在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4倍以下。

  正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租赁住房的家庭成员应至少有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现场探访

  新房带装修双气配套齐全

  河马石公共租赁住房即将对外配租,租赁房目前到底建成什么样小区都有哪些配套设施与周围的房价相比,租赁房的租金标准便宜了多少?记者1月29日对这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实地走访。

  1月29日下午1时许,记者来到河马石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得知位于此次配租之列的1~12号楼座通过工程竣工验收,2000余套租赁住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进入6号楼记者看到,出入口和电梯等部位的设计很人性化,充分考虑残疾人的需求进行了无障碍设计。

  记者进入3楼一套租赁房内,只见卧室为南向布置并设有阳台,其他朝向的房间也都很通透。户内已经做了简单装修,厨房和卫生间的墙地面镶贴瓷砖,不仅设置了橱柜、洗菜盆、卫生洁具等器具,还铺装了地板,安装了节能灯具,居民不必装修即可入住。同时,租赁房内供暖、供水及供电、供气管道已经配套完毕。“这些楼座的外墙采用聚苯板外保温,门窗均为中空玻璃塑钢门窗,隔热保温性能满足节能要求。”工作人员介绍说。

  承建方青岛鑫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河马石租赁房项目严格按照现代化小区标准,除配置了双气外,还建有幼儿园、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站、体育设施用房、物业用房、居委会用房等辅助用房以及文化、体育活动场地。

  记者随后来到与河马石租赁房项目相隔不远的浮山后一小区,在一家名为“欣居园”房产中介那里,记者看到,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户型为一室一厅的房子月租金为1200元,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月租金为20元。而按照河马石公共租赁房的租金标准,60平方米的住房为套二户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月租仅为11元。

  ◎相关新闻

  外来务工者有望享住房保障

  据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杜本好介绍,截至目前,累计已有9262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租金补贴、核减或实物配租方式得到保障。同时。2009年,546户低保家庭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由每月每平方米16元提高至18元,并全部发放到位。

  另外,杜本好透露,目前本市正在研讨制定新一轮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3年),设想在解决好新增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的基础上,将住房保障范围逐步扩展到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特别贡献或拥有潜力的社会群体。杜本好介绍说,在前期调研中有部分岛城企业负责人提出,企业的一些骨干工作人员为本市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但由于受户口不在本市的限制,未能纳入本市的住房保障计划中,不利于留住人才以及实现本市经济和社会的平等、和谐、可持续发展。“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考虑这一建议,今年将出台的新一轮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中将做详细阐述。”

  据了解,2010年本市计划建筹保障性住房不少于8000套,其中廉租住房3000套,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同时加大实物配租配售力度,力争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不少于8000套。此外,健全动态监管和退出机制,让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尽快退出,让符合条件的家庭尽快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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