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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里留了些废旧报纸 中介要"吃"40元押金

  “我们一个月也就1000多元收入,可现在租房子价格高不说,退房子时中介所还要刁难我们,说这个弄坏了,那个没搞好,要从我们预交押金(代收,一般是房东委托中介收取)里扣钱。”昨天上午,湖南来绍兴打工的孙小姐向本报反映。

  据孙小姐说,去年8月,她通过市区鲁迅东路一家房屋中介所,和另两个女孩一起合租了城东鹤池苑小区一套房子。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她还交了500元押金给中介所。当时中介人员说房子里有些东西,应该交点押金,否则无法约束房客,但如果在退房时没有物品损坏,则押金全部退还。孙小姐觉得自己不会损坏东西,但因为刚到绍兴打工,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支付,就向老乡借了500元,然后交了这笔押金。

  3月初,因为更换了工作,目前租赁的房子离单位比较远,加上房子半年租期已到,孙小姐就想换套房子。于是,她跟中介打了声招呼,并在租期结束的前几天,就搬离了租房,并将房子收拾好。前几天,孙小姐去找中介所要押金,但中介所老板提出了不少问题。“房间里废报纸太多,我花40元请人打扫过,还有就是马桶的盖子破了,你也要赔偿,要在押金里扣除。”中介老板对孙小姐说。“里面就几张报纸,再说马桶盖何时破裂的,我都不清楚。”孙小姐觉得很冤枉,就生气地离开了。昨天下午,记者陪孙小姐来到这家中介所。经过一番交涉后,中介所后扣除了70元押金,另外都退还给孙小姐。

  安徽人任小姐也有这样的经历,她以前租赁了银都花园一套房子,当时向房东交了500元押金。而在退房时,房东以木床损坏为由,扣除了200元押金。而在2006年,本报曾报道市区昌安立交桥下,有房客因押金问题跟房东发生纠纷,后在桥下张贴大字报,指责房东不是。

  据了解,房屋租赁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其中因押金退还引起的纠纷占了一定比例。有些中介或房东以房内物品受损为由,从押金中扣除部分来充当赔偿。尽管数额不大,房客遇上后也往往不会到有关部门投诉,而是选择与房东或中介私了,但心里总憋了一肚子气。“目前市区房屋中介所比较多,却没有行业协会,对一些收费和押金等就没有约束,所以给一些中小中介所钻了空子。”一些中介所老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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