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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租赁合同“二房东”转租房 诈骗十余万元

  何祥志,面容清秀,皮肤白皙,如果不是站在法院的被告席上,他给人的印象应该是“乖巧”。
  
  张卫东(化名),坐在旁听席上心情复杂。他曾是何祥志的房客,也是举报其涉嫌诈骗的人。
  
  把何祥志送上法庭,是张卫东自己也没有想到的。“到现在为止,我租何祥志的房子有一年多。”年承租,双方没有出过任何纰漏,交易过程中,张卫东也一直认为何祥志是一个老实人。
  
  “是我先找到他租房的。”张卫东回忆道。2007年9月,张卫东打算开店经营丝织品。当时,他看中了国货路21号两间店铺的其中一间。而这两间店铺,正是由何祥志承租。
  
  “我要求长租,但是何祥志告诉我他的租期也只有半年了。”作为生意人的张卫东,向何祥志提出5年租期。他说长租的目的,就是防止房东一年涨一次价。虽然,何祥志只是个二房东,但他告诉张卫东,自己和原房东的关系不错,他可以长租此房。
  
  当天下午,张卫东接到何的电话。电话里,何带来了一个好消息:房东答应长租。此外,何也提出要求,要张卫东一次性支付2年半,合计135000元的房租。张卫东立刻答应。
  
  2007年9月11日,张卫东与何祥志签约。签约前,何祥志出示了一份他与原房东之间租期为5年的租赁合同。由于看到合同上盖有原房东的公司公章,张卫东立刻打消了疑虑,他不但签下了5年合同,并在事后支付了135000元的租金。
  
  2008年9月2日上午,一个电话惊醒了睡梦中的张卫东。打来电话的是他的员工,对方焦急地说,有人来收房租。“我都提前交了两年半的房租,为何还有人来收?”张卫东个念头就是,有人上门诈骗。他立刻拨打何祥志的电话,但对方关机。
  
  来收房租的是与何祥志签订合同的原房东。原房东告诉张卫东,房子已在2008年8月31日到期。何祥志没有再续签过合同。如果张卫东再不缴纳房租,他们将会收回房屋。
  
  “刚刚装修一年的店面,我不可能关了它。”骑虎难下的张卫东只能再缴纳一年的租金。与此同时,张卫东也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受骗的不止我一个,另外一间店铺的店主也和何祥志签了3年合同。”
  
  何祥志既然没有与原房东续租,那么他出示的长期租赁合同从何而来?据公诉机关指控,原来这份所谓的5年租赁合同全部由何祥志伪造。不仅如此,何祥志还伪造了原房东的公司公章与负责人签名。这样周密的安排,就是为了骗张卫东等人入局。
  
  面对指控,何祥志辩称,2008年8月自己远赴北京工作,曾打电话要求前妻帮他续缴房租。“这两间店铺我转租一年,就可以赚取5万元的差价。我告诉前妻,只要她帮我续缴房租,我愿意把这笔利润让给她赚。”然而,前妻并没有帮他续缴这笔钱。
  
  此案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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