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
微博

商品房预售许可权下放 房地产供需结构变化

  近些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动向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自2010年限购令出台以来,房地产就陷入了寒冬期,成交量持续低迷。各地的房产商纷纷采取了“以价换量”的营销策略。至此,在今年2月份,房地产市场受刚需影响似有回暖迹象,但并未达到“量价齐升”的境界。

 

  房地产既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系到民生的关键问题。自2008年金融危机我国房地产市场异常火热以来,政府在对待房地产的问题上,态度也非常坚决,坚持限购令不取消的主要政策。日前,在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提到“房地产预售许可”由原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变更为“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商品房预售许可权的下放,这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算是一条重磅新闻。我国目前的大部分商品房都采用的是预售制度,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之前,业内一直认为房屋预售制度是造成房价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房屋预售制度下,房地产开发商不仅能以低成本使用银行资金、无息占用购房者的预缴款以及承建商的垫款,而且也不需承担房屋的存货成本。

 

  其实,本次商品房预售许可权的下放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的影响莫过于供需结构的变化。因为商品房预售许可权收归市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的背景下,一个地方的房地产市场的供给是可以被有效控制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房地产市场的供需情况进行调节与统筹,做到商品房市场供需平衡的状态。但是,本次行政体质上的改革,将商品房预售许可权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这对于原先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结构造成一定的冲击。

 

  众所周知,自房地产市场欣欣向荣发展以来,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各地方政府不可或缺的支柱产业,其中房地产市场的土地财政更是给地方政府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效益,成为各地方政府追求政绩的“捷径”。

 

  正如前面分析到的,商品房预售许可权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时,上级管理部门可以说整个地方市的房地产市场进行统筹管理;但是,一旦许可权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各区级、县级地方政府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支持,放宽对房地产项目的审批难度,这必然导致该地方的房地产市场供给逐渐增加,继而造成供给大于需求的市场局面。

 

  【相关阅读】

  开盘预告:缤纷十月迎开盘 各有各的style

  放眼看镇江:楼市企稳 现房销售更显价值

  微评楼市:楼市结构调整 楼价整体趋向稳定

  多地出台公积金新政 或搅乱楼市稳定局面

 

热点楼盘
热门楼盘排行
楼盘红包
关于镇江房产网 | 网站合作 | 联系方式 | 网络营销解决方案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8 Fdc.my0511.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511-88610511(广告热线) 13905282734(投诉热线) 传真:0511-88610511